关于举行2021年·第13届内蒙古经济年度人物
评选活动的通知
自治区盟市、旗县工商联、高新园区、行业商协会、中小微企业:
2021年面对疫情风险严峻挑战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决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有效落实能源保供各项举措,全区产业链、供应链运行稳定,居民生产生活保障有序,实现稳工稳产稳市稳投资的积极局面,彰显出经济增长的强势韧性与活力。
今年,全区立足新发展阶段,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深化实施“科技兴蒙”行动,在传统产业新旧动能转型中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技术和制药、电子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领域取得了新突破、新亮点,涌现出一批改革创新的产业领军人物、科技驱动新兴产业的企业家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者、以及“我从草原来”走出去的内蒙古地标名片,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支撑的新格局。
内蒙古企业家网会同各商协会继续举办2021年度第十三届内蒙古经济年度评选活动,希望各级工商业协会、高新园区、中小微企业给予支持,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,共同见证内蒙古经济发展新时期的不凡成就。
此函
附:2021年•第十三届内蒙古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方案及参选企业申报表
2021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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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依托科技创新,引领内蒙古经济绿色发展人物评选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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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2021年12月5日印发
第十三届
2021·内蒙古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方案
一、评选主题
依托科技创新,引领内蒙古经济绿色发展
二、主办单位
内蒙古企业家网
三、指导机构
内蒙古企业家联合会
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
内蒙古自治区革命老区促进会
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
内蒙古数据科学与大数据学会
内蒙古大数据产业联合会
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
内蒙古品牌协会
内蒙古地理标志产业协会
四、参评企业信用信息检索机构
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信用管理中心
五、学术支持机构
内蒙古经济学会
内蒙古管理学会
内蒙古科学技术普及学会
六、媒体支持机构
新华网、人民网、今日头条、百度、网易、搜孤、内蒙古新闻网、内蒙古日报、内蒙古电视台、北方新报、正北方网、新闻论坛、草原云、呼和浩特日报,以及澎湃客户端、抖音、微信公众平台、腾讯视频、优酷、爱奇艺、B站、百家号、企鹅号、大鱼号等新媒体矩阵联动传媒。
七、评选项目
内蒙古十大经济年度人物(10名)
内蒙古十大创新人物(10名)
八、活动组织机构
1.主办方会同指导机构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;
2.组委会会同高校、院所、协会的专家组成评委会。
九、评选原则及程序
1、评选原则:坚持“广泛性、专业性、权威性”的理念,坚守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评选原则,追求“新闻性、公信力、影响力”的价值导向。评选不收任何费用。
2、评选活动时间:2021年12月-2022年3月28日
(一)启动发布
2021年12月5日评选活动启动,并通过官网、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活动启动消息。
(二)推荐申报阶段
2021年12月5日开始申报,指导单位推荐2021年12月30日截止,社会报名2022年1月10日截止。
1.本届评选接受社会各界推荐、指导协会推荐、行业推荐、企业自荐等方式。
2.推荐表格可从活动官网下载(www.nmgtzw.com),表格填写完成后通过网络提交到组委会指定邮箱:nmgtzw2021@163.com。
(三)公示阶段
2022年1月12日至2月25日,在内蒙古企业家网、公众号、内蒙古电视台腾格里客户端对候选人进行公示。
(四)终评阶段,确定最终获奖名单
(五)推广阶段
1.2022年3月28日在内蒙古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2021年第13届内蒙古经济年度人物榜单发布和颁奖典礼。
2.草原骄子栏目对获奖企业家进行访谈,并通过国内头部新媒体平台、抖音、西瓜视频、B站、百家号、企鹅号、大鱼号及优酷、爱奇艺等平台多矩阵分发传播,进一步扩大企业家的影响力。
十、其它事项
1、所有上榜人物自动注册为“内蒙古企业家联合会”会员。
2、有关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,可登陆本届活动指定网站-内蒙古企业家网评选活动专题详查(www.nmgtzw.com)。
3、参评者一经当选年度人物,获奖者个人风采短视频拍摄、奖杯证书、及食宿行费用自行负担。
4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内蒙古企业家网。
2021年内蒙古经济年度人物活动
评选规则
一、内蒙古十大经济年度人物
(一)参评条件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.参评企业负责人所领导的企业,年产值规模在10亿元以上,销售额连续三年增长(2019-2021年)。
3.参评企业负责人是行业、产业的龙头企业,注重产业链带动作用,产业链集聚和集中度效应,扩大地区经济总量,特别是在就业、税收方面显著的贡献。
4.参评企业负责人领导企业在新旧动能转化中发挥引领作用。
(二)评选标准
从"影响力、创新精神、持续性、社会责任"四个维度为评选标准。
1.影响力:他们是产业的领军者,凭借过人的胆识眼光、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、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,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、创新活动的实践者,身体力行为国家富强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2.创新精神:他们抓住新兴技术带来的挑战和机遇,面对未来不确定的风险,他们敢于创新,以科技创新、发展方式创新、商业模式创新,使企业持续增长,具有产业发展的引领性和前瞻性。
3.持续性:企业可持续发展不仅表现为企业持续、稳定、健康的发展,还表现为企业发展与自然环境的改善、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,企业在绿色低碳经济,环境产业等方面建立起生态机制,保持企业永续性和稳定性。
4.社会责任:他们敢于承担社会责任,用劳动创造财富,以财富回馈社会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积极捐款捐物为国分忧,在脱贫攻坚战疫中,以销售产品扶贫、消费扶贫、产业扶贫,推进乡村振兴,走共同富裕之路。
联系方式:
组委会邮箱:nmgtzw2021@163.com
组委会第一联系人:庞利军、张荣
电话:13718369121、16647130303
办公室:0471-3263969
内蒙古企业家官网:www.nmgtzw.com
内蒙古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
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五日
注:1、报名表可通过内蒙古企业家网站首页报名通道点击下载
2、也可点击以下链接直接下载(表格内文字可另附)
附件1:第13届2021•内蒙古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方案(新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