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用大量的酒JiNg麻痹自己,距离葬礼才不过半个月,我开始翘课、翘班,我结交了一些我至今仍不知道名字的朋友,日日流连花街柳巷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瘫在酒吧的沙发上,看着身旁所谓的兄弟朋友在我眼前尽做一些荒唐事,我无心理睬,只管将桌上的酒全扫进胃里,反正他们出的钱,不喝也浪费。

        夜sE越深,酒吧内的气氛就越彭湃,我将自己蜷缩在包厢的角落,SiSi的握紧了手腕。见没人注意到我,才将袖口拉起,专心致志的扮演着一头野兽,轻轻T1aN拭我的伤口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用唇瓣去摩娑那些稍稍隆起又凹陷的伤口,它们像斑驳的墙纸一样,丑陋不堪却又另有一番风味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用虎牙轻轻地往那凹陷处一探,血腥味充斥着我整个口腔。

        三番两次的感到疼痛後,我就失去了痛觉,常常不经意的就拿起刀子或任何的锐器往身上一凑,反正也Si不了,只是徒增伤疤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日复一日的用这样的方法减轻我的罪恶感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某天,我久违的回到店里打工,换制服时段一突然的出现在休息室中,他看着我满是伤口的的肌肤,狠狠的勒住了我的手腕。一瞬间疼痛感窜上脑门,我反SX的将他推开,然後紧紧握住他刚才抓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侯绍谨,你要胡闹到什麽时候?」

        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段一,他的眼神很冰冷,嗓音很低沉,微微蹙起的眉宇间尽是不舍和愤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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